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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太安胡花公款被撤职

1998-04-28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徐春林 彭同聚 记者 蔺玉堂 我有话说

本报石家庄4月27日电只有3名科级干部、140多名职工的河北省栾城县供电局,却先后用公款购买手机70部,特别是其中15部是在中纪委和河北省纪委提出控制和清理移动电话后,该局顶风违规购买,连同24.6万元话费,先后花掉公款86.7万元,这个局的原局长、党支部委员胡太安因“耳朵上腐败”近日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购机无手续,财产无登记,使用无范围,话费无限制”和乱购、滥配、滥送造成栾城县供电局公费购买使用手机上的极度混乱。乱购,不论局内局外,不论职务高低,不论需要不需要,只要胡太安一点头,无机者手中立即有机。去年10月,胡太安指使一名干部专门去石家庄市为县里一位管财政的领导干部用1.26万元购买“掌中宝”手机一部,为逃避“控办”,所购手机在发票上开成“通讯器材”和“设备配件”。1996年洪灾后,这个局以工程款名义一次用公款购买14部手机。滥配,在栾城县供电局,从局长到司机,人人都可配用。所购70部手机,除10部公用外,局内滥发滥配36部。局领导3人4部,胡太安一人使用两部。局里小车司机每人配有手机和BP机,并可随意调换,购一批新机换掉一批旧机,胡太安本人手机就更换了三代。滥送,除局内滥用外,还把23部送人。这23部“人情机”胡太安一人就送出20部,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6部,同学朋友8部,亲属6部。胡太安的儿子胡建良,一人独得两部。1996年9月,胡建良将其中多余的一部转送给“朋友”,“朋友”又转送给“朋友”。胡太安的侄子在几百里外的武安市工作,不仅自己得到一份“馈赠”,还于1998年1月向胡太安又要走一部手机,送给他的领导免费使用。这个局所送手机都是免费使用。局长带头,上行下效,供电局招待所所长将配给自己的手机于1997年转送给一名副县长,胡太安的小车司机将自己的手机转送给妹夫使用,自己又领一部新机。

胡太安被查处后,在栾城县和石家庄市各县引起强烈反响。宣布处理结果10天,栾城县又清理出违规手机161部,23个县市自查自纠和退缴手机72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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